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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专家选拔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03                 海创云国际企业中心

专家选拔

2018年我省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于近日启动。将择优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88名,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0名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00名。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是我省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中央驻鄂单位可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二、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层一线人才”可不作要求),申报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省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高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技师以上(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必须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选拔目的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将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岗位,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人才,对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及幕阜山等集中连片地区适当倾斜。

各类专家推荐人选材料的申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由各地人社部门、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基层单位人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非公单位人选也可通过行业协会推荐,不能多渠道重复申报。

截止时间

2018年6月10日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发〔2018〕1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湖北境内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

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2.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0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8879888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欢迎前来海创云国际企业服务中心招商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