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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01-22                 海创云

各有关单位:

武汉市2020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启动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一)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二)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每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

(三)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7月—202212月,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自动生成该项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不得调整。

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

(四)严格项目总经费预算。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应用基础前沿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已经在项目指南中明确,申报项目需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强度匹配。 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经费时,总经费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

(五)严格项目申报纪律要求。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通知及附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立项审查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预先制定的规则执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项目立项审查工作。

三、申报限制

(一)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

(三)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五)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后需提交一份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申报及管理(前资助)”版块选择拟申报的计划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填写拟申报计划类别的申报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其他附件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申报单位。至此,项目申报还没完成,申报人需提醒和督促所在单位完成单位推荐。

5.单位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完成。

(二)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2020122-313日(其中,210日零时至31324时为网上提交材料时间)。

请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20313日前完成“单位推荐”。

(三)申报咨询

1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中心85870766

2企业技术创新、应用基础前沿项目申报咨询:

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创新与研究、信息技术:65692221 65692245

高技术服务:65692245

智能制造:65692148

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65692150

生命健康:65692161

生态环境保护:65692241

现代农业:65692219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咨询:65692322 65692015